自新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经市中院审批本院共执行拆迁征收类非诉执行案件47件,其中自动履行32件,不予执行1件,政府组织强制拆迁2件,未达成协议12件,案外协调案件40余件。
目前,拆迁征收案件复杂多样,本院始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坚持从县域经济的大局出发,本着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征收人利益,不因征收而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宗旨,尽最大可能解决被征收人的后顾之忧。最近二周,我院的审判人员亲自走访了几位被征收人,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征收人对房屋价格补偿的意见;另一方面引导被征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解决房屋征收问题。对于征收案件中涉及到的特殊群体,我们本着从百姓利益出发,以人为本,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多种措施,尽量解决其困难。被征收人于淑琴夫妻二人均系聋哑人,在谈话时,给我们双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于是我们邀请其父到场,采取了书面交谈的方式,让于淑琴将自己对房屋补偿的真实想法和要求书写下来,我们表示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将她的想法和要求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在一定期限内我们将双方当事人找到场一同协商房屋补偿事宜,于某某对我们的做法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