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克东法院通过多方努力,妥善调解处理了一件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一件当事人对政府所属部门不满,扬言进京上访、威胁从政府跳楼的案件妥善处理,将上访隐患消除在了源头,受到县领导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龚某与被告刘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口角打仗,致使原告龚某于2008年离家出走。被告刘某于2008年诉至法院要求与原告龚某离婚。后经法院缺席判决原告与被告刘某离婚。在其离家出走期间,被告将在自己和原告名下的一套财产营业用房卖给第三人李某。被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双方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在李某欠缴房屋产权变更税费的情况下,房屋产权部门将该房产权变更至被告李某名下。纠纷发生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将房屋产权证收回销毁;故原告以被告刘某在没有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卖给被告李某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购房协议无效,撤销该协议,被告李某将房屋退回。
本案中,因为房屋是否过户的证据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影响,当事人系省级劳模,荣誉较多,其对房产管理部门违规过户且不出示相关证据表示不满,扛着很多自己原在职期间所获的荣誉证书,到政府有关部门作闹,准备进北京上访,并到政府办公楼扬言从五楼跳下。虽然该事信访对象系政府部门而非法院本身,但克东法院党组本着信访一盘棋、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思想,院长王春山高度重视,亲自询问并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我院工作人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该案最终圆满调解解决,当事人对法院工作表示深深的谢意,表示要送锦旗给法官,法官委婉的谢绝了好意,说“只要当事人满意,就是对法官最大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