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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法院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8-30 14:17:25



近日,克东法院召开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闫昊同志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通报。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电视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今年4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我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行政诉讼法》很不相适应,与外省差距很大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省法院将通报案件受理法院院长和被诉行政机关,并将通报送达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建议纪检检查部门给予处分。对拒不执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省法院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为落实好此项工作,我院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同时制定了《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要求,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应诉的,或者工作人员不出庭应诉的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并在判决中载明,予以公告,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对相应负责人严肃处理”。

今年5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县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要求,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我县各行政机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省高级法院的通知和县政府会议纪要的要求,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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