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三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维东交通肇事罪一案。
作者:冯泽青 发布时间:2017-06-02 14:13:45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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