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克东法院在功能审判庭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闫昊就司法改革落实工作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会议由政工科副科长刘洋主持,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电视台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我院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相关司改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克东县法院案件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等十项具体改革实施办法,以便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一是坚持依法放权,充分发挥法官主导作用。下放分案权。立案实行登记制基础上条件审查,分案实行分类制基础上随机分配,管理实行流程制基础上节点监督。审判案件由立案庭按类别、比例随机原则分配。因特殊情况需要对随机分案结果进行调整的,二次分案时将调整理由和结果在院内公示,由全院干警监督。分案权的下放,有效避免了过去由部门领导分案带来的法官挑案件、当事人挑法官的问题。下放庭审主导权。庭审中让办案法官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等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改变过去庭审走过场,对证据认定层层研究把关,法官无权在法庭上直接认定证据的弊端,保证了法官的庭审主导地位。
下放文书签发权。独任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其他法官、主审法官依次签署,审判长签发;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共同签署,院长或者分管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签发;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不得进行审核签发。文书签发权下放到合议庭后,法官的责任意识更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更深入明晰,裁判效果更得到社会公众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制度控权,加强对审判权管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用权有据。为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根据法院工作任务和司法规律,针对院庭长、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制定不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明确各类主体的职责权限,细化权力边界,使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有据可依,实现了用权必有责,权责必相当的管理要求。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做到用权有度。建立以业务骨干为主体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专业咨询意见,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司法尺度,弥补现阶段法官职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指导法官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复杂案件,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建立全程留痕制度,做到用权有序。从立案到庭审,再到裁判文书制作,都通过全程公开的方式将审理程序予以固定。审判流程信息全程公开,庭审过程依法录音录像,裁判文书签发修改过程全面记录在卷,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开。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实现了法院对法官审判权力的无形约束,使审判权运行依法有序。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做到用权有责。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定期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原则,由分管审判业务庭的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负责。评查按照问题性质分为错案、问题案件和瑕疵案件,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
三是坚持控放并举,整体工作实现三个“新提升”。实现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新提升。自16年10月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87件,结案1264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441起,执结360件,结案标的额8700万元,维护了法律威信,树立了裁判公信,促进了社会诚信。员额法官人均办理案件约58件,全院审限内结案率达到了100%。实现了法官素质和能力的新提升。责任制的落实,使法官主动学习的热情倍增。一年来,先后2次送6名法官到省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有20人次参加县市委党校培训,院长带头为全院干警做了《转思想转观念转作风》《法官的战略思维与应用》《开展司法调研的价值观定位》等专题讲座,干警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员额法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增强。实现了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新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度不断增强,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诉讼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克东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落实好司法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法院将以“三个提升”为工作主线,不断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扎扎实实地推进司法责任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惠及克东百姓、服务中心大局建设,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