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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见官不见民”的行政审判

——克东法院审理首起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25 10:39:57


5月25日上午9时,克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刘某不服讷河市公安局、讷河市人民政府治安行政处罚一案。我院对此案件十分重视,由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毛守信担任本案审判长,审监庭庭长谭云峰、行政庭审判员陈凤阳担任审判员。

20日前,克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原告未到庭,被告讷河市副市长赵友、讷河市法制办公室秘书尹雪丽,公安局法制科副主任吴东辉、公安局民警于学伟出庭应诉。由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合议庭按照庭审程序,依法做出撤诉处理。

该案原告刘某对讷河市人民法院多年前审理的案件有异议,曾两次到北京多个部门上访被讷河市法院干警接回。讷河市公安局以刘某扰乱中纪委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对其做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就该行政处罚行为申请讷河市人民政府复议,讷河市人民政府维持了讷河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在讷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讷河市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因不服讷河法院判决才上访,为了公正审理,依法申请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中院依法指定我院管辖。

这起案件审理,讷河市政府、讷河市公安局依法出庭应诉,体现政府法治形象和对群众告诉的真诚态度,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的具体行动。但原告起诉人未到庭表达诉求。缺少原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启示我们,公正的司法程序、公正的裁判是弘扬法治的前提,政府真诚的态度已发出庭应诉是对依法行政的自信表现。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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