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人民陪审 法治中国行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克东县人民法院绩效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2-02-21 09:59:0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司法能力 为统领,坚持科学规范的考评方法,对各部门、正副科级干部及其它人员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建立绩效排序机制,激励和调动全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院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考评原则 

1、坚持院党组领导下的科学分工负责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坚持管事管人一岗双责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半年初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绩效考评排序决定评优、晋级选拔任用和惩戒的原则。

6、坚持从严治院方针,落实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严厉查处的“五严”措施。

三、考评对象及计分方法

考评对象分三个层面,四个等次,计分方法依据不同对象计算分值。

(一)三个层面

1、对领导的考评:对领导考评分为对中层副职、中层正职和主管院长考评,基础分均为100分。部门副职得分为本部门考核得分×30%+本人得分×70%。部门正职领导得分为本部门考核得分×50%+本人工作得分×50%。主管院长得分为主管各部门平均得分×70%+本人得分×30%。

2、对各部门考评:基础分为100分。

3、对非领导职务人员考评:基础分为100分。

上述三项得分为定量考核分。个人总分为定量考核分加定性考核分。定量考核分由最后得分进行折算,占总分的90%,即得分×90%等于定量考核分。定性考核分为10分,其中领导班子测评得分5分,干警测评得分5分。

(二)评价等次

根据每位干警工作业绩,将考评结果分为四个评价等级,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评结果根据县考评办分配优秀名额按考评结果在先的依次确定为优秀等次,其它考评结果为70分以上的为称职等次,考评成绩为6070分(不含70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称职等次。提职、晋级的基本条件是连续三年内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从占位前30%的考评对象中使用,并推荐奖励。对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部门领导和被评为基本称职干警实行戒勉谈话制度,扣发半年目标管理奖,并由本人就工作不利向院党组作出检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部门领导应主动向院党组提出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辞职申请;本人拒不提出申请的,院党组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任免机关免去其领导职务;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干警,视情节给予调离审判岗位、降低法职、免除法职、降级等处分;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当年全年目标管理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依照《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考评结果分为部门考评结果和个人考评结果,分别按照成绩予以排序并公示。

部门考评名次排在全院后三位的,该部门所属的全体干警目标管理奖评为二类。 

对班子副职因所辖两个以上部门考评结果同时排在全院后三位的,扣发主管院长半年目标管理奖,并依照县委考评的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及奖惩。

四、定量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审判工作

1、立案工作。坚持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本院业务庭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人民法庭诉讼案件由人民法庭自行立案,每周周五向立案庭逐一报告个案立案情况;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分别交付执行局和行政庭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立案庭处理。私自立案每1件扣10分。人民法庭每漏报一次立案情况的扣5分。擅自挪用诉讼费用的每件扣10分。错误立案的,每件扣2分。 

2、调卷送达归档工作。各庭未按要求时限报送案卷的,每件扣0.5分,超过一个月未报的扣1分。接到上级院送达文书5日内不送的每件扣0.5分。不能按照要求归档的,每件扣2分。 

3、信访工作。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对老上访户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严格控制新上访案件发生。对新发生的进京集体访(5人以上),每件扣5分;到省集体访(5人以上),每件扣2分;集体进市上访,每件扣1分;个人进京访,每件扣1分;个人进省访每件(次)扣0.5分;个人进市上访每件扣0.1分。受中院信访月通报等通报批评1次扣3分(与上访扣分重复扣除)。所扣分值为扣案件承办人及所属部门分。

4、收结案。刑事案件结案率要达到100%,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审判监督案件要到达98%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70%以上,结案率低于上述指标一个百分点,扣1分。 

5、案件质量。(1)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与结案数相比,每达到一个0.1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2分。每出现1件超审限案件扣3分。临界审限警示每件扣1分,院长督办令每件扣2分。(2)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每认定1个除超审限情况的程序违法问题扣0.5分。一般性实体问题扣1分,严重实体问题扣3分,此案件已被更审改判并扣分的,不重复扣分。法律文书及案卷中出现差错的,每处扣0.1分。(3)执行案件滥用强制措施的,每件扣1分;违法执行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2分;执行监督案件在限定期限内不报结果的每件扣1分;顶着拖着不办的,每件扣1分;错误执行造成执行回转的,违法处置执行财物,每件扣2分;违反规定收取执行费,每件扣2分,执行裁定被省市院撤销的,每件分别扣2分、1分。(4)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合议庭作出决定的,对导致错误的合议庭成员分别按有关标准扣分(包括审委会维持合议庭意见的案件)。 

6、通报批评。受到省、市院通报批评的,对该部门、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每件分别扣3分。 

7、新闻曝光。部门或干警被国家级曝光1件扣部门领导、直接责任人5分;被省级曝光1件,扣3分;被市级曝光1件扣1分。 

8、上诉率。以我院上一年平均上诉率3.8%为基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1分。 

9、督办工作。(1)不按时报告督办结果的案件每件扣0.5分;(2)未按时限及时答复全国、全省和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每件分别扣3分、2分、1分;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结后未及时答复的全国、全省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批评及来信反映的案件,每件分别扣3分、2分、1分。 

10、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审限跟踪,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坚持案件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督办制度,立案庭每季进行一次通报。未发督办函、督办令,而在执法检查中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超审限案件,每件分别扣立案庭及庭长、直接责任人2分。实行申诉听证制度,全面推行证据制度改革。 

11、案件质量评查。审监庭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每季一评查一通报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案件质量中涉及实体、程序问题提出评查意见,每项工作未完成扣5分。 

12、司法统计工作。各庭按要求及时上报司法统计,漏报、错报、迟报一次扣5分。 

(二)综合部门业务工作 

综合部门包括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

1、政工工作。(1)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目标考评机制,并按规定运作。机制不良,运作不力的减12分。(2)年内按规程完成干部任免、调配和人事统计、工资福利工作。每出现一次错误属劳资人员责任的减0.5分。(3)完成全市法官等级及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出现问题的,视情况每次扣12分。(4)本部门发稿5件,多发少发1件分别加减1分。(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微机档案信息、统计呈报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6)各种考评方案,活动方案齐全,内容完备,应有未有的,每少一项减1分。

2、纪检监察工作。(1)开展两次大型廉政教育活动。每少一次减2分。(2)办理院长或督办室批转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低于1个百分点,减2分。(3)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监督员发征求意见函两次。每多一次加2分,每少一次扣2分。(4)认真按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对市中院通报改判案件及中院对基层法院改判案件进行核查。经本院核查后未予追究错误责任而被上级法院追究的,每件酌情扣12分。

3、研究室工作。(1)调研人员每人被市级以上采用调研信息文章2篇,每少于一篇扣2分。全院在市级以上用稿8件以上,完不成扣2分。(2)至少组织2次调研成果交流,每少于一次扣2分。(3)司法统计工作准确及时。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4)负责审委会会议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审监庭搞好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5)及时汇总全院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起草向有关机关报告、汇报,完成领导交办工作,完成不好每项扣1分,没有完成每项扣2分。

4、办公室工作。(1)财务工作。诉讼费及时足额上缴,无财经违纪问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报表及时准确;对法庭及各庭收缴诉讼费进行4次检查,每少检查一次扣1分。(2)认真执行枪支管理制度,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制度健全,按章操作,无泄密问题。(3)档案工作。及时做好诉讼卷宗及文书卷宗归档工作。指导检查法庭档案工作4次,少一次扣1分。(4)车辆管理,(也适用于业务庭司机)搞好车辆管理,保证办案用车,无事故。(5)文书工作。文字材料制发传阅及时准确。工作不及时,视情节酌情扣1-2分;(6)负责检查环境卫生工作和机关纪律作风工作。做到经常性检查督促,每月组织全院性卫生检查及纪律作风检查不少于2次并及时通报。每少一次扣0.5分。(7)组织好集中劳动,做好参加人的记载工作。每漏记一次扣0.5分。(8)负责做好审判庭建设,安全保卫工作,会场布置,会标悬挂等会务工作及事务综合工作,出现一次问题扣1分,出现一次重大问题扣3分。(9)打字复印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打字复印工作。出现延误或其他问题每次扣0.2分。

5、法警队工作。(1)完成执行死刑任务无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扣10分。出现一次重大事故扣20分。(2)较好完成庭审值庭和警卫、押解人犯任务的,完成好提押被告人,传唤、拘传、搜查、强制执行任务,无事故。出现一次纰漏或不规范问题的扣2分。(3)年内组织法警进行两次业务培训,每少一次扣5分。有年度法警训练计划,按要求完成训练科目与训练时间,未有扣2分,按规定完成送达任务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未完成每次扣2分。(4)法警制度健全,落实禁令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5)及时完成警衔呈报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不好每项扣1分。

(三)书记员工作

1、正确及时地完成各种法律文书送达工作。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发现送达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每件扣0.5分,应送达而未送达的,确属书记员问题的扣1分。

2、及时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每出现一次差错的扣0.2分。

3、检查开庭时诉讼参加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全面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做到字迹工整、清晰,记录全面、正确。评查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处错误的扣0.1分。

5、认真及时做好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做到材料全面,装订规范、归档及时,应有材料未予以装订的确属书记员问题的每件扣0.2分;卷宗装订不整齐,每件扣0.2分。卷宗在评比中位于后三位的,扣1分。卷宗归档不及时的,确属书记员问题的,每次扣1分。

6、及时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完成不好的可酌情扣0.5分─2.

书记员在履行前列第1项、第5项、第6项中所述工作存在问题的,并扣审判人员相应的分值。

(四)纪律查评

1、所属部门或干警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部门领导5分;干警被有关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被处分人10分,扣部门领导3分。本部门人员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方面迟到早退或被院内通报批评1人次的,扣0.5分,被县、市级以上通报的,每次扣2分。病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0.2分。

2、年内本部门无事故。每出现一起事故,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每件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10分。

2)发生卷宗丢失事件的每件扣20分。因管理不善,导致卷宗毁损,破损的每件扣责任人、主管领导15分。

3)发生枪支丢失事件的每件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30分。

4)发生火灾、失窃、车辆肇事并造成1000以上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而负有责任的每件扣5分。发生火灾、失窃,一般车辆肇事,每件给予直接责任人扣0.5分─3分。

(五)其它工作

宣传工作任务详见宣传工作分配表。年度业务考试不及格每人扣2分。学习笔记及其学习记载不交纳的,每次扣0.5分;完成不好的每次扣0.2分。民主测评按县委要求进行,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其它加减分项目

1、被评为最佳裁判文书的,对该干警、该部门各加2分,被评为最差裁判文书的,对该干警、部门各减2分。

2、庭审观摩被评为优秀的,分别给予该部门、案件承办人加2分。

3、积极参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的,每次给个人加0.1分。重大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对组织、参加队伍建设活动或其他重大活动,有突出表现的部门或个人加1——5分。

5、宣传调研。各部门宣传稿件超额完成的或少完成1件的,分别加减1分;每件稿件给撰写者加1分。调研文章被市级采用1篇给部门及撰写人各加2分;被省级以上采用1篇给部门及撰写人各加4分。

6、各部门及个人在全市、全省、全国法院会议上或其它会议上介绍典型经验分别加2分、3分、5分。

7、民一、法庭审判人员年审结案件90件以上的,每超1件,加0.1分;行政庭、民二庭、执行局审执人员年审执结30件以上,每超1件,加0.1分。部门总体结案数比上年每增加1件,部门增加0.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5分。

六、考评责任部门

考评责任部门在院党组和考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考评责任部门为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审监庭、立案庭。政工科负责考评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汇总及宣传工作考评。研究室负责调研工作考评。纪检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相关来信来访考评。办公室负责集体劳动、机关管理、卫生环境、考勤纪律、卷宗归档、诉讼费收缴、车辆管理、事务督办等方面的考评。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超审限,庭审观摩及本院纠正的有问题的案件的考评。立案庭负责信访、立案、更审改判及其有关督办工作。各考评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对通报及其他信息情况及时报考评办公室存档。对考评责任部门弄虚作假,虚报情况的,对该考评部门及其责任人给予扣除两倍相当分值的处罚。

七、考评方法

考评坚持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半年初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的逐级考评的方法进行。年终考评时,先由考评责任部门将一年来各部门、个人主要工作情况,加减分情况反馈通报给各部门,先由各部门按照本考评方法,考评标准确定本部门自评得分,本部门所属人员得分及本部门人员先后排序,在本部门公示后报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再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各部门绩效排序及全院干警排序。

年度考评的工作时间为上年度121日至本年度1130日。

八、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领导小组在院党组领导下工作。

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宗成义

成员:黄广军、郑雁翔、闫昊、宋晓明、张文君

考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考评的统计汇总,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组织考评等项工作。

  

 

 

 

00六年三月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