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三)九时,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国富妨碍公务罪一案。
作者:丛静 发布时间:2017-04-14 14:28:01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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