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九时,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继超交通肇事罪一案。
作者:谭丽敏 发布时间:2017-03-22 10:35:30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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