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十四时,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春久交通肇事罪一案。
作者:谭丽敏 发布时间:2017-03-22 10:34:12
责任编辑:吕航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