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克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市中院印发的《司法改革文件汇编》的19项规则汇编及省高院印发的16项《庭审规则》,由民一庭副庭长代世红和民二庭副庭长丁怀东向全体干警进行专题辅导。
克东法院以配套制度为抓手,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落实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严格按审判权力清单,全面放权于独任法官、放权于合议庭,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要明确院庭长职责。院庭长应当根据诉讼法和相关法院规定行使审判权力,侧重于宏观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有权要求法官进行报告,并可决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进行讨论。三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入员额的院庭长应当承办案件,而且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其中,审委会委员要具体承办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检察院监督等疑难案件,并在这方面设定办案指标,纳入绩效考评。四是深化审判委员会机制改革。要转变审委会的工作职能,真正将审委会工作重心从讨论个案转移到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审判管理等宏观指导职能上来。要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切实提高审委会议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五是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注重发挥审判理论深厚、审判经验丰富、具有业务专长的专业法官的咨询指导作用,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性指导意见,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之间的有效衔接。六是建立专业化合议庭。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分别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组建专业化合议庭,提高法官办案专业化水平。七是统一裁判标准。正确使用法律,严格在审限内做出正确的裁判,有效解决裁判尺度不一、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八是加强案件评查,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在充分放权的同时,加强审判管理与监督,完善以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为抓手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实现法官绩效评价机制与法官激励机制、法官遴选机制、法官奖惩机制、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有效衔接。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审判责任。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周密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胜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