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及时过户,免留后患
作者:戴世红 发布时间:2012-12-06 23:21:04
自国家限购房屋政策出台后,二手房买卖持续升温。由于人们对二手房买卖缺乏法律意识,伴随而来的二手房买卖纠纷越来越多。据克东县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1、2012年度该院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4件,其中绝大部分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产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1、原产权登记人死亡,法定继承人出卖房屋的;2、原产权登记人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无法到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3、原产权登记人认为房屋价格大幅上涨,以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由对原买卖合同反悔的;办理以上此类案件,尽管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但手续也相当繁琐,故如有此类行为发生时,还应当及时过户为妥。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要注意审查该房屋的产权是否明晰,产权证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产权争议,是否存在继承关系,买卖合同签订后,还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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