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四)八时三十分,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芦严振过失致人重伤罪、唐建君包庇罪一案。
作者:丛静 发布时间:2016-12-16 13:47:43
责任编辑:曲丹丹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