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李峰 发布时间:2016-04-05 14:10:56
姜洪霞:本院受理姜洪霞与接显江、李秀霞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016年4月14日8时30分在克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你不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按撤诉处理。
责任编辑:曲丹丹
文章出处:民一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