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法院狠抓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10 08:52:33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警车的使用管理,防范杜绝交通事故和警车使用中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克东法院认真贯彻省高级法院加强警车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警车管理。
10月28日,重新修订了《警车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使用警车必须严格遵守“六个严禁”;所有警车节假日统一封存,未经一定程序审批不得私自动用;凡出县境外公务用车的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批,由办公室派专职司机驾驶;警车不得搭乘非本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以上规定,未造成后果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该部门负责人就地免职,一切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使各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加强警车管理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规范、文明、安全使用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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