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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法院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03 21:04:36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院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党建工作,

4、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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