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开庭排期 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五)九时,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玉宝、单旭、焦楷、刘庆宇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5-06-09 09:12:56
克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五)九时,在本院四号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玉宝、单旭、焦楷、刘庆宇故意伤害罪一案。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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