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全面清收不良贷款,切实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维护克东金融秩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克东法院服务“五大产业”、“四项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
4月13日下午,副县长陈景春带领包括邮政储蓄、农业银行、信用社等多家金融机构的代表与县法院召开了协调会,研究讨论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斌,副院长毛守信、张文君及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局长、庭长参加了会议。
副县长陈景春对自2013年底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以来克东法院认真履行不良贷款清收案件涉诉审理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推进清收工作的态度和成果表示肯定。希望法院对于后续的执行以及怎么起到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从根本上打击不良贷款出现的根源提出司法建议。
李洪斌院长总结了2014年克东法院的清贷工作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司法建议。2014年克东法院受理金融借贷案件450余件,结案400余件,其中有283件进入执行程序,占执行案件的52.5%,目前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00多万元。同时指出,要想彻底解决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不仅需要法院的努力,更需要金融机构的配合。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是必须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强化金融信贷人员的素质养成,完善信贷流程管理,严明纪律,落实奖罚,对违规放贷造成呆账、坏帐和资产流失者,除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外,应视情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信贷保证制度,强化对贷方主体身份、资信情况、联保效力及抵押财产的审核,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风险。三是提高信贷服务质量,认真履行释明权。讲明信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诚信为桥构建互惠和谐的信贷关系。四是建立督促还贷机制,及时清理呆滞债权,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武器切实保证金融债权及时实现。五是金融机构要做好基础工作。在案件移送方面,尽量梳理现有案件,对于欠贷人清楚且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应先移送起诉,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对接方面,对于移送到法院的案件,要抛却“移完即了”的思想观念,应不断与法院审判和执行干警沟通,多提供翔实、充足的欠贷信息,保证法院多、快、好、省地做好清贷工作。同时法院也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速裁速执机制。开通金融借款案件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的“绿色通道”,采取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式,灵活运用支付令、小额速裁等一审终审程序,最大限度地适用简易程序优先调解结案,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执质效;对陈欠未诉的案件,依法及时在诉,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力争在8月底前审判完,为秋收时执行奠定基础;实行诉讼、执行费用缓缴措施,程序优先和实体保障双管齐下,确保案件及时公正审结。二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针对清收难度大的特点,强化诉前及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依法穷尽执行手段、灵活执行方式、强化执行力度,对不守信用的钉子户、赖账户重拳出击,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经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对于有能力履行义务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执行征信系统,建立被执行人诚信度信息库,限制诚信度低的被执行人在贷款、经营、置业、高消费等行为,让不守信用的贷款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充分利用公告悬赏执行方式让规避执行的“老懒”无处可逃,形成高压态势和威慑力,务求清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