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淑芬申请执行徐桂华、董秀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09:24:1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黑0230执381号
董秀忱:
本院受理王淑芬申请执行徐桂华、董秀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董秀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董秀忱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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