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恒源鑫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鲍海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08:21:06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黑0230执恢47号
鲍海冬:
本院受理河南恒源鑫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鲍海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人河南恒源鑫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交叉执行,根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6)黑执他55号执行决定书,本案已依法移送克山县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本院对河南恒源鑫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与鲍海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销案处理,原查封、冻结措施继续有效,由接收法院继续办理。
现将销案通知书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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