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薇与克东县一束鲜花小铺(个体工商户)、王金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0:15:2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黑0230执305号
克东县一束鲜花小铺(个体工商户)、王金琦:
本院受理王薇与克东县一束鲜花小铺(个体工商户)、王金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克东县一束鲜花小铺(个体工商户)、王金琦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银行账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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