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大山与张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4:48:01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黑0230执286号
张强:
本院受理郝大山与张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张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扣划农村信用社尾号30255账户33006.00元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