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海臣与房云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4:30:00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黑0230执883号
房云辉:
本院受理刘海臣与房云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房云辉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查封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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