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国明与姚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4:32:3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黑0230执恢555号
姚萍:
本院受理王国明与姚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姚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银行账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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