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春雨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4:28:32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黑0230执135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本院受理柏春雨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结案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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