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东县恒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徐国平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4:01:33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黑0230执873号
徐国平:
本院受理克东县恒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徐国平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徐国平公告送达扣划银行账户存款执行裁定书7023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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