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好载体,也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最佳平台。我院从自身的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在改进思想、增强能力、转变方式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通过以下六项措施推进活动开展。
一是在立案上,针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适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其权益在第一时间得到维护;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全年减缓免3万余元。
二是对判决结案的,积极推行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三是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强制与和解并重,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要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确因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的要及时做好双方的和解工作,力争取得“双赢”局面。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讲求执行艺术,适时采取“放水养鱼”、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妥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执结标的额3千余万元。
四是强化效率监督,对临近或超审限案件,实行“黄牌催办”和“红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 全年无超审限案件。
五是建立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案件承办人责任,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上级督办的案件。全年未发生新的挂牌督办案件。
六是畅通群众监督诉讼的渠道,通过设立便民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院长集体接访、公开裁判文书、发放审判监督卡和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握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