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克东县法院成立了由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局组成的联合办案组,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执行人员即找当人谈话,引导执行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审判委员会当晚开会研究制定执行预案,在县公安局、司法局(公证处)、人社局、广电局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财务保险柜进行依法开启,执行现金和存款折款项59万元,从被执行人银行帐户划款605万元,依据双方达成的委托县人社局审核农民工工资数额并代发的协议,将全部执行款转入人社局农民工保证金专用帐户,人社局现正在向农民工手中发放。
这起案件的快速执结并向农民工发放,是在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我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利民措施,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热情服务,对涉民生案件要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困难,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以实际行动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