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中成申请执行李淑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14:38:28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恢407号
李淑娟:
本院受理孙中成申请执行李淑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李淑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李淑娟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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