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刚、郭磊、孙文兵、谢安江、孙杰 罚金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08:52:46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446号
孙杰、谢安江、孙文兵、吴刚、郭磊:
本院受理吴刚、郭磊、孙文兵、谢安江、孙杰 罚金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孙杰、谢安江、孙文兵、吴刚、郭磊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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