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共同承包土地
却被人偷偷种上大豆
多次沟通难以维权
法官现场勘察地块确权
释法明理最终定分止争
宝泉镇某村村民李某与王某共同承包土地20余亩,2025年春耕时发现同村居民曹某已将该地种植大豆,与曹某多次交涉无果,于3月4日无奈诉至克东法院,请求曹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归还土地。

调查发现,该地之前由曹某耕种,后由李某与王某承包,曹某承包不成,便抢种该地块。承办法官王文瑞考虑到双方系同村居民,且春耕将近,为减少双方损失,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一方面劝说双方,同在一村生活应当以和为贵,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包容理解;另一方面向曹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抢种行为的错误和法律后果,曹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但对赔偿面积存在争议,为精准定分止争,承办法官带领双方到案涉地块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曹某依据市场价格对李某和王某进行补偿,并承诺不再非法抢种,至此,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关乎民生。克东法院将贯彻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工作要求,完善涉农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持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