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东县支行与田春宝、克东县积利和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张春海、谷俊峰、曹伟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8 14:14:3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恢393号
克东县积利和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田春宝、张春海: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东县支行与田春宝、克东县积利和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张春海、谷俊峰、曹伟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微信、银行卡冻结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15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罚款、拘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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