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辛茹苦养育子女
人到老年却无人赡养
无奈之下对簿公堂
温情调解守护亲情
今年67岁的王某,育有一儿一女,其配偶早年因病离世,王某独自一人将子女养育成人,近年来随着年龄增大和多年的辛苦劳作,王某的身体情况每愈下降,且丧失劳动能力,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5000元的包地费,根本无法满足王某日常生活和医疗支出,但儿女们却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将儿子王甲、女儿王乙诉至克东法院。要求两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赵纹冉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对簿公堂”会使根本就疏离的亲情“渐行渐远”,另外赡养问题兼具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双重需求,在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的同时,更要注重化解家庭矛盾,因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赵纹冉法官从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两个子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子女回想老人独自养育两个孩子的辛酸和不易,引导其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最终,在赵纹冉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子女们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日起每月按期支付赡养费直至王某去世。至此,老人的养老问题圆满解决。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克东法院将始终坚持以调为先的工作理念,用好“法、理、情”并用的调解模式,以情感人、以法服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以“法徽红”守护老年人“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