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4:01:3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620号
王忠华:
本院执行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视为送达之日起五日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视为送达十五日后将对你名下有资金的银行卡、网络账户进行扣划。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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