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翠与阳志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09:10:5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402号
阳志高:
本院受理于翠与阳志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阳志高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银行账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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