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春雨与李梓齐、葛晓春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4:41:20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恢334号
李梓齐、葛晓春:
本院受理汪春雨与李梓齐、葛晓春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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