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海波与刘智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15:04:2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恢63号
刘智鹏:
本院受理李海波与刘智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智鹏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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