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少伍与芦洪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5:04:18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恢410号
芦洪芬:
本院受理刘少伍与芦洪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芦洪芬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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