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东法院连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4面锦旗,每一面锦旗都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信任,彰显了干警们司法为民的初心、公正司法的情怀。

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克东县某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原告黄某借款130万元,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王文瑞本着保障春耕的原则,充分释法明理,通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该合作社整体作价交付至黄某指定的理事长、法人名下,案件欠款快速高效交付完毕,有效保障了春耕活动的有序进行。

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汽车用品销售商吴某因买家收货后长期未支付货款导致经营困难,无奈之下吴某诉至克东法院,案件受理后,因吴某提交的起诉状未能提供被告人准确居所,案件办理遇到阻碍,承办法官曲丹丹及书记员吕航通过深入其所在辖区多方走访调查,最终查明被告准确住址和详细信息,使案件得以快审快判,充分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何某于1991年在李某处购买房屋,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及其妻子均已去世,二人育有两子,但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曲丹丹及书记员吕航经过多方调查,最终找到其中一人联系方式,另外一人通过公告方式取得联系,二人同意出庭作证,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某借款纠纷案件中,沈某某拖欠周某某99.5万元借款长达13年,周某某将其诉至克东法院,申请执行后,沈某某怠于履行、逃避执行,执行局局长吕巍、执行干警张凌霞、陈丽华多次组织调解,通过向被执行人讲明法律法规及利害关系,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某现场偿还30万元欠款,并承诺年底前给付剩余部分款项,有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我在诉,为民解忧。克东法院将始终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坚守为民初心,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案件办理实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