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宝与郑召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16:48:05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230执恢233号
郑召民:
本院受理张宝与郑召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郑召民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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