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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克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2 14:39:25


按照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5月29日,十四届市委第三轮第五巡察组对克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克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克东法院党组2023年8月10日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沈宏宇同志在书记专题会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上的讲话精神、市委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落实到位不到位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克东法院党组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党组成员抓好自身责任事项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推动分管部门抓好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成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等方面不到位的问题,深入查摆差距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巡察整改推动审判执行和各项重点工作上新台阶。

(三)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改工作实效

克东法院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巡察整改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严格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加强和改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91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凝心聚魂

1. 着力解决“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约束。2023年8月20日制发《克东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并严格遵照实施。政治部每次会前做好“第一议题”收集,政治部会前通过新闻报道、网络平台、文件等渠道,做好上会议题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台账。2023年8月9日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9次党组会议(2023年8月10日、8月16日、8月17日、9月7日、9月12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11日、10月25日)上,全体参会人员均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就贯彻落实开展研讨,每次学习时,党组书记进行重点发言,其他人员补充发言。2023年8月22日对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完善,2023年8月9日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2次。政治部每月结合上级法院发布的学习内容按月制发学习计划,要求干警每周五结合计划开展自学并作好学习笔记,目前已制发学习计划3期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每季一测”活动开展,将党的创新理论、日常学习内容融入试题,并将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实现“以考促学”,目前已开展测试1次。依托“龙江干部教育”“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络学习,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组织审判员以党小组为单位深入组织开展“五牢记、五融合”研讨交流活动,并撰写学习心得,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轮,组织干警撰写学习心得59篇

三是强化问责警示。对于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对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问题的干警4名干警以及政治素质较低的1名干警已于2023年8月15日提出全院通报批评。

2. 着力解决“履行主责主业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夯实业务基础。2023年9月13日组织刑庭干警集中学习《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共同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及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2023年9月14日,召开审判文书研讨会,邀请审管办工作人员及经验丰富审判员参加,提升裁判结果和法律逻辑的一致性。2023年9月15日,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共同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3年9月27日组织全体刑事审判员集中学习法信网检索类似案件流程。2023年8月18日对窗口干警组织开展立案审查培训,截至2023年11月7日,诉前调解委派案件215件,其中90件在诉前实现化解。2023年9月13日对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进行调解制度专题培训。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对现承办刑事案件的三名员额法官采取系统进行随机分案,清除枉法裁判风险。制作案件规范化台账,进而避免再次出现同案不同判、漏人漏罪、滥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不正确的问题。2023年9月18日制定《克东县人民法院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规定》,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2023年8月15日制定《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管理实施细则》《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规定》并要求全体执行干警严格执行。2023年8月16日调整完善《调解流程规范》,2023年8月16日制定《克东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工作落实。执行款账户已严格落实“动态清零”制度,文书不规范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应归档未归档的2本卷宗已于2023年8月15日全部完成归档,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对2名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谈话批评。未及时退回的50笔诉讼费在巡察发现问题时已完成退费。

(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 ,严格履行“两个责任”

1. 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未落靠”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每半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次,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实际进行研讨发言(2023年2月23日、10月9日)。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围绕会风会纪、诉讼服务、安检安保、庭审规范、卷宗归档、派出法庭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小毛病”衍生为“大问题”。(目前已开展审务督查2次,通报干警6人次)

三是深化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干警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后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要求被处分干警进行检讨。(2023年2月11日、3月16日、9月28日)

2. 着力解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职责。全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晰工作职责,2023年8月15日制定完善全体班子成员的个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晰工作职责,督促“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指导、检查。强化业务能力,立足法院工作实际,按期开展“业务大讲堂”7期,要求院庭长走上讲台为干警授课,有效强化干警业务素养,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从严问责处置。对于多次因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样问题导致瑕疵或重大瑕疵的审判员,加重处分,巡察反馈出的一名受处分6次的干警已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于2023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7月,其分管领导因履职不到位,未严格履行对分管干警和执行款发放工作的监管审批责任,存在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全面落实阅核机制,要求院庭长对分管部门审判员作出的法律文书及案件办理进行把关,对明显违反法律要求及程序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

3. 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组严的程度不够,日常监督缺位”的问题。

一是延伸监督覆盖。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面,对法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于“关键少数”,2023年8月17日在党组会议上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关于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的十项纪律要求》,要求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在会上分别宣读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对于“关键岗位”,每逢重大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廉政提醒会,2023年9月22日组织召开国庆、中秋节前廉政提醒会,引导干警强化纪律认识,守好廉洁底线。

二是强化执纪力度。2023年年初至2023年11月7日,已全面加大问责力度,有力提升干警纪律意识,党内警告处理干警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干警1人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干警1人次。

三是提高警示震慑。2023年9月28日组织克东法院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会上传达了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4. 着力解决“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已对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调整调配,明确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专职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8月2日—4日组织专管人员前往省法官学院学习专业财务知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全面规范并严格执行,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二是目前已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一案一结”要求,未发放的已完成发放。2023年8月9日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人民陪审员经费发放已严格做到“一案一结”,无拖欠发放情况。2023年9月12日,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人民陪审员经费发放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制度,案件办结三日内支付人民陪审费;

三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往来款的监督和审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对2017年12月以前形成的往来款进行原因分析,形成台账并建立档案备查。2023年11月1日综合办公室制发《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严控经费支出,充分发挥经费效益。

(三)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建等工作全方位发展

1. 着力解决“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23年9月11日制定《克东县人民法院重要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并2023年9月18日党组会议进行了集中学习。自2023年8月9日反馈问题后,我院召开的涉及研究研究评功评奖、处理违纪人员、干部选任工作党组会议题均已严格落实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年召开2次以上民主生活会(2023年以来已于2月28日、9月6日召开2次)。

三是民主生活会前规范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对每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2. 着力解决“党建责任制落实不严不细”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每月制发的《开好‘三会一课’工作提示》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党总支每半年对下设支部组织开展检查,明确问题清单,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已于2023年9月18日开展检查1次,发现问题9条,均已立行立改。政治部每半年对全院干警个人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收检,对记录次数不够、内容与计划不一致、笔迹不同等问题的干警进行全院通报处理。

二是政治部干警于2023年8月28日到县委办、县委组织部进行学习,并参照规范制作了党组会议记录本、干部议题记录本,自2023年8月9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会议均“手写”记录;已于2023年10月27日对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改选并报机关工委备案。2023年10月13日党总支组织各支部负责党务工作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目前“三会一课”记录本已全面落实“手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新发展党员均要在党组会上进行综合考量,集体研究,择优发展。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开展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进一步坚定党员干警政治信仰。强化学用结合。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增进干警参加活动兴趣的同时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 着力解决“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坚决防止“带病提拨”。

二是已于2023年9月28日制定完善《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严格遵照实施,在其中第十三条明确“党组讨论人事任免、奖惩等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023年8月10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回避工作的有关要求。目前,党组会及民主测评、推进会议召开前,政治部均组织专人对所有参会人员回避情况进行核查,如有需要回避人员,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禁止参会,并在会议记录中表明回避人员及原因,如2023年9月18日党组会研究讨论拟提拔拟任人选考察对象及后续开展的民主测评环节,所涉及人员均进行了回避。

(四)全面履行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深入整改、促进工作

1. 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17日召开党组会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将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及述责述廉报告。

二是2023年8月17日召开党组会要求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调整后,在交接工作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将自己牵头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交接。

三是政治部及时将人员调整后实际情况在整改责任清单中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等进行更新完善(目前暂无需调整情况)。

2. 着力解决“个别问题整改无进展”的问题。

一是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上一轮常规巡察期间巡察出的滞留未发放执行款问题,已发放执行款1171笔,发放金额474.78万元;提存11笔,72.25万元,滞留执行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2023年8月15日制定《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规定》并在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3. 着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6个方面问题出现反弹,1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往来款的监督和审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

二是2017年12月以前形成的往来款进行原因分析,形成台账并建立档案备查。

三是对新发生的往来款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出借款项加强审批流程,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从源头避免问题发生。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站位,持续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贯穿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为民服务的全过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强化整改措施,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紧盯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回潮。对移交纪委监委调查的案件线索,全力配合,并注意做好案后教训总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各类问题的再发生。

(三)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统一全院干警思想认识、政治意识,坚持把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落实落靠巡察反馈意见与做好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果运用到法院的每一项工作,运用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推进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思路,转化为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新举措,转化为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新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进展,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突出治本,重在预防,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扎紧制度“铁笼”,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和贯彻,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紧密结合,探索建立具有法院特点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已经形成的制度,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反弹回潮、重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2—4328716;邮政信箱: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保安街克东县人民法院164800(邮编);电子邮箱:kdfyzhengzh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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