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振国与魏和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09:34:45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260号
魏和宝:
本院受理孙振国与魏和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列入失信名单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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