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少伍与被执行人卢洪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黑0230执恢165号。因被执行人卢洪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少伍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洪芬,女,汉族
证件号码:232602196301191160
住址:黑龙江省北安市三道街步行街正大家电商业综合楼三单元502室
涉案标的:壹佰壹拾伍万肆仟零柒拾壹点叁壹元(¥1154071.3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凡举报被执行人卢洪芬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
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5日止,一旦查找到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悬赏即终结。)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452-4329390
联系地址:克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克东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