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立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5:32:39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710号
张立娜:
本院受理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立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找到被执行人张立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向张立娜公告送达如下: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冻结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终本执行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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