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海军罚金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08:26:41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恢382号
于海军:
本院受理于海军罚金一案中,因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于海军本人,无法进行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被执行人于海军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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