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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2-28 10:14:00


      公开审判是指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进入法庭,应遵守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法庭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3、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无线寻呼机及手机一律关闭。

  6、禁止进入我院办公区域。

  7、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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