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法律条文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提出裁判意见的权力。因此,我院狠抓审判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督机制、强化程序控制,以此保证法官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一是廉洁律院,落实回避制度。法官也是人,那就不可避免的和这个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师生、同学、朋友、亲戚等关系可能在无形中影响法官的判断。坚决落实回避制度,实现客观公正办案。二是科技强院,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我院正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1、建设诉讼服务中心;2、科技法庭建设;3、裁判文书逐步网上公开;4、执行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开;5、政务网站、12368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评价法官电子触摸屏建设。通过阳光司法建设科技强院。三是制度建院,落实合议制度及审判责任制,推行民主司法。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切实落实合议制,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避免因个别法官主观臆断而造成案件偏差。同时我院狠抓审判责任制落实,确立了审判责任监督实行“三制合一”的运行机制,审判责任管理实行“三权合一”的绑定机制,审判责任追究实行“三罚合一”的惩戒机制,即3+3+3的管理机制。尽全力使案件零瑕疵,弘扬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