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宇与魏和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5:59:38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黑0230执261号
魏和宝:
本院在执行孙宇与魏和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魏和宝本人联系不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公告向魏和宝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结案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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