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君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作者:克东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27 13:54:47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黑0230执574号
王君明:
本院受理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君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君明本人联系不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王君明公告送达执行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裁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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