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希望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8:11:25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黑0230执恢168号
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
本院受理陈希望与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本人,无法进行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艳丰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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